close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52.公司名稱: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 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修正本公司104年6月03日上傳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7-8頁內容。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修正後重新上傳。8.因應措施:不適用9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
3A7AFBCC317F6605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